1.安装、调试
1). 请预制水泥地基,地基图另行通知。
2). 请预先安装好三相380V,50Hz电源并建议附稳压电源。
3). 设备到厂后会同我司代表开箱检验,如果发现损坏或减少,请立即通知我司。
4). 设备开箱验收后,请买方先进行机械定位、地基孔灌水泥、水平粗调整等工作,后续安装精调,请买方最少提前7天通知我公司派人前往。
5). 请买方协助我公司安装调试人员安排住宿、膳食及交通等事项。
6). 请买方指定机台的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,并指派专门人员协助我公司进行机床的安装调试。
7). 机械验收完成后,买方需即时在机床验收报告上签字,一式两份,双方各保管一份。
2. 验收
标准名称 |
标准号 |
数控加工中心平面图形要求工程验收条件 |
GB/T18400.2-2010 |
磨床导航地位可靠性强,精密度和去重复导航地位可靠性强,精密度竣工验收要求 |
GB/T18400.4-2010
或JISB6330 |
1). 在安装验收工作之前,由买方按安装调试事项做好安调准备工作。
2). 外观检验:买卖双方人员进行外观目测检视,工具及配件依合同及附件清点验收。
3) 性能、功能验收:依据双方所确定机械及控制器之供货范围进行验收。
4). 机械精度验收:依照我公司提供随机出厂精度检验记录表为验收之依据。
3.售后服务及承诺
(1)机床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,乙方对产品实行三包服务,质保期为12个月,在质保期内对产品实行免费维修。
特别指出:机床运抵甲方后满12个月,若因甲方原因未进行安装调试,则保修期满,乙方不再提供免费安装调试及维修。
(2)在保修期内,经查证若为用户原因:装卸运输过程、存放时间过长造成机械外观或内部损坏;操作使用不当、自行拆卸改装所造成之人为损坏,不在以上免费保修之内,用户必须支付所有维修、整修费用。
说明:设备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不在我公司的保修范围内。比如:雷击、水灾、火灾、地震等情况,以及移机、二次培训等等。
(3)机床出现故障,得到用户信息后,能准确判断故障原因及处理措施的,立即给予答复,如不能立即答复的,在24小时内答复,并尽快派人到现场给予处理,具体时间视零件准备时间长短。
(4)超过保修期后,我公司继续为用户提供维修服务,并依据我公司收费标准收取零件成本及服务费用。
(5)验收合格后,买方未依据合同履约,卖方有权停止售后服务。
(6)买方未付清全款以前,本机台所有权归卖方所有。